
江山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党委书记、局 长 毛建华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主管干部和行政重大事项。联系科室:办公室。
党委委员、副局长 毛根才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组织、人事、师训、计划生育、统战、群团、关工委、离退协、机关党建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科室:组织人事科、机关支部。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朱恩水
协助党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信访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科室:纪检监察室。
党委委员、副局长 毛建军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计划财务、教育投资、教育装备、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民办教育、大宗物品采购、校办企业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科室:计划财务科、职成教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 菊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基础教育、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学校安全、德育、体育、艺术、卫生、招生考试、自学考试等工作,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科室:基础教育科、食品安全监督站、招考办。
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 戴小岩
主持教育工会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做好离退协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科室:机关工会。
党委委员 项 深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教育督导、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科室:督导室。
王 水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招商引资等工作。
徐德云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人民教育基金会等工作。
江山市教育局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570——4071604、4965209、4071716)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和机关发文的审阅;负责教育局重要会务、活动及重要事项的安排和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来信来访、文书档案、保卫及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包括机关车辆调度、人员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负责教育信息工作;协调处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组织人事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570——4965212
4965213 4071377)
负责核定各级各类学校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教职工社保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机关干部、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交流、奖惩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进修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人才流动、人事代理和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及派遣工作;负责优秀教师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人事档案管理。
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570——4071366 4071616 4071615)
负责编制机关年度预算、决算;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市属学校(单位)年度经费计划的实施,安排教育事业经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审核各级各类学校的会计报表;负责检查学校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合理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统筹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开展助学活动;负责中小学财会及后勤人员的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学校基建项目和基建经费,参与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图纸会审、竣工验收、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督促学校破旧校舍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570——4071671
4071614 4965221)
编制中小学年度招生计划;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包括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市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参与高中毕业会考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指导管理幼儿教育、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师普通话训练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维护学校的治安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职成教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570——4071957 4072559)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高等职业(含成人高中)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含民办职业学校)。指导各级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含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负责对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的检查评估;负责普通及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市扫盲工作计划,指导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指导协调各部门、乡镇对工人、农民的岗位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维护职教、成教学校的治安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开展职教、成教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570——4965222 4071619)
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督查室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教育督导人员业务培训;承办本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事项。
监察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570——4072502 4072406)
对所属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监督对象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核实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报结处理;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转办的信访件,调查、分析研究信访反映问题的状况,并向本机关负责人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信访问题的建议;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根据管理需要,依照有关法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属单位和学校的资金运作情况和对校长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内部审计,研究内部管理状况,向机关负责人提供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服务于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教育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570——4965252
4072012)
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来我局视察、检查和交流工作活动的安排与接待;负责重要会务活动的安排;负责机关环境秩序管理、后勤保障和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负责本系统大宗物品(设备、纸张、簿册等)采购的招投标;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招考办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570——4071613 4071375 4071856 4071956)
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各类高校、中专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承办各类高校、中专在本市招生的报名、政审、考试、体检工作,负责有关试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市普高、职高招生计划的落实,并做好报名、考试、评卷、体检、录取及档案材料的审核工作。
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各类高等、中等自学考试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承办各类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在本市的招生报名考试工作,负责有关试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指导各类自学考试的助学工作,负责全国计算机和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等级考试。